最感人的爱情日志(3)

时间:2017-07-19 14:24:53 日志 我要投稿

最感人的爱情日志六篇

  爱人,生命不息,我们不离,爱情不散。

  生活便是爱情

  离婚娶丑妻

  那一年,他36岁,娶了现在的妻。其实,他不想再娶,只因曾彻底伤了心。

  他和前妻是自由恋爱认识的,在相恋的第6年,他们走进了幸福的大门。婚后,他努力打拼,只为了让她过上“富裕”的生活,但她却忍受不来这样的生活,跟人跑了。他找到她,她不理不睬。他丢掉男人的尊严,跪在地上求她,但她却说:“和你过这样的日子,我受够了,我只希望自己的日子能够过得好一点,而你却不能满足我。”而后,她转身离开了。那晚,他喝了很多酒,直至不省人事。第二天醒来,他向自己发誓,从此不再相信爱情、相信女人。

  就这样,迷迷糊糊过了4年单身日子,直到弥留之际的母亲哭着求他再婚。他便找了现在的妻,一个小他5岁,又黑又矮的女人。他只是看了她一眼,便订下这门亲事。他不爱她,娶她进门,只是为了了却母亲的遗愿。

  丑妻有真爱

  新婚那天,他跑到母亲的墓碑前,哭了一个下午。有人给他送饭过来,他转头,看见一张难看的脸,便喝令她离开。他只想带喜爱的女人来给母亲看,而她不是。

  婚后,他的脾气变得又怪又差,总是挑她的刺,嫌她做的菜难吃、做事太慢,而他说这些时,往往坐在沙发上喝着茶,悠闲地看着电视。她总是笑嘻嘻地说改。

  她对他越好,他的脾气就越大,开始时只是喝醉酒打她,后来心里不顺也打。累了,他就跑到外面去找女人。而她总是逆来顺受,她相信,总有一天,他的心能容纳自己。

  她摆了一个擦皮鞋的摊位,但人不是特别的多。为此,她又去买了很多鞋底,不分白昼的秀着。她说:“多赚点钱好养家。”

  赚了钱,她买了一件西装,给他换上,说:“穿这件出去吧,好看。”这时,他突然想起“礼尚往来”一词,他不想欠她太多。在经过一家超市时,他看中了一块玉,正在打折,打算买来送她,以回报她的体贴。

  但那个晚上,他又喝了很多酒,在回来的时候,出了意外,从楼梯上摔了下去,摔断了腿。等她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省人事。看到他,她心都碎了。

  真情在红楼

  她焦急的大叫,却没有人出来帮忙。看着昏迷不醒的他,她心疼无比,咬咬牙用瘦弱的肩膀驮着他,一步一步走到了附近的重庆红楼医院。在手足创伤显微外科的王少军主任其他医护人员的努力下,他得到了及时救治。

  接下来,他在红楼医院治疗了大半个月。而她,也在医院照顾了他大半个月,毫无怨言。直到这时,他才真正明白,这个世界上还有母亲以外的女人如此疼他。临床的病友对他说:“真羡慕你,有真么疼你的老婆!”

  听过病友的话,他细细看她,发现她平凡的脸颊上竟然有神奇的光晕。一时间,他痴了。

  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后,他还需要休养。但她不让做一点活计,害怕累着了他。感动无比的他,在伤势缓解可以行动的第二天,就在拐杖的支撑下跑到超市给她买了那块玉。

  一年后,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男人带着女人和孩子去给母亲上坟。男人在母亲的坟前磕头:“妈,我把媳妇给您带过来了,您放心,今后,我一定会好好对她。”

  女人在婆婆的坟前狠狠磕了几个头,说:“妈,我会把家、把丈夫、孩子照顾好,您就放心吧!”

  原来,爱情不管起点是什么,结局一定是生活。这个世界上最深沉的爱情,不是浪漫,不是攀比,而是我容你,你容我,相濡以沫,天长地久。

  一条围巾

  那一年,她有了婆家。对象是个当兵的。听说当兵那地方离家很远,上那去,要先坐火车再坐飞机,最后汽车还要几百里。这小山沟连火车什么样都不知道,更不用说飞机了。农村人的眼中,这小子可要见大世面去了,出息了。走的前一天,他穿上那身绿军装,一米八的大个,真精神,他还到她家去了,看习惯了农民的打扮,陡然看到这身,感觉他又亲切又陌生,真是又爱慕又羡慕。

  一晃那人走了快一年多了,书信过半个月就来一封,信中大多说他的工作,没多少甜言蜜语,但她感觉每个字都充满爱意。其中一封信上,还随信寄来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他,站在雪里,傻子似的笑着,连帽子都没戴,这人可真够马虎的。她一哆嗦,打了一个机灵,象冻着了似的。从这一刻起,她有了一个想法:要给他织条围巾。她也不知部队让不让。

  主意已定,第二天正好是集。她向队长请了半天假,赶集去了。妈妈问她赶集干什么,她没说话,脸先红了,吱唔了半天,只说看看。说天冷了,想买点线,织双袜子。

  吃完早饭,她一个人独自上路了,没敢约伴,怕人家问东问西的,看穿他的心思,一块长大的丫头们,古怪机灵的,她那点心思,怎么瞒得住她们呢。平时还总和她逗呢,这个机会更不会放过她的。

  路上,她边走边想,买个什么颜色的好呢,灰色的雅气,墨绿也不错,黑色不好,她最不喜欢的就是黑色了,他个子那么高,不能织得太短,太窄,那显得穷相,什么样式的好呢,男人围,不能太复杂,一是不会,二是看着也别扭,简单,大方就好。一想到他围上围巾的样子,她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她不喜欢热闹,一般的情况,如果没有特殊的非她不可的事,她从不赶集。可这事谁能代替得了呢。就是能,他们办事,她能放心么?再说,她又不想让谁知道,包括她的母亲和妹妹。

  到了集上,左挑右选,比来比去,最终买的是深灰色,她觉得这颜色对他比较适合,太浅了,很容易弄脏,军队生活那么紧张,哪有时间洗呢,这颜色,看着稳重不沉重,太阳晒了也不易掉色。

  开始织了。花样子倒不少,还有口诀什么的,可对他来说,都不适合。有的织出来显太厚,虽手感好些,那样围几围就把头围进去了,有点喧宾夺主了,最后,她敲定了一种,最简单的,前一行一正一反,另一行正反交错,这个,织出的就不会太厚,且平铺着看过去,象一朵朵小花开放着,朴实,精致,正象她们的爱情。

  她织的极用心。她不是个细心的人,平时干活总是毛手毛脚的,做的倒快,下地干活能顶妹妹一个半,平时织点什么针脚错了,也不愿意拆了,就那么将就着。可这次,她织的不快了,一股线有近十根细线拧成,稍一马虎线就会挑出来一柳,很不好看,劲用不匀的话,线眼也就有大有小,她用的是粗针,这样织出来会显得松软些,不会硬帮邦的。平时活很多,很忙,也没时间,她是用上下班的间隙织的。她怕把线弄脏了,每次织一点就卷起来,用干净的布包得好好的,只露出放针的地方,下地的时候,她怕别人看到了笑话,就偷跑到一边去织。可还是有人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