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扶贫民情日记

时间:2022-06-13 09:09:32 著名日记 我要投稿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5篇)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由YJBYS小编为大家整合而成,有兴趣的朋友不妨阅读参考一下,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5篇)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一)

  时 间:20xx年5月13日 星期三 天气:晴

  民情记录人:xxx xx办食监站站长

  清早,接到窄口村李江旺电话他同意我们前两天党委会讨论的协议内容,想今天就签协议。上班后我立即向李镇长汇报,商定下午签订协议,回到办公室后我回想起这件事的前前后后,许多事不由得让人反思。

  2007年8月20日,镇政府与李江旺双方就位于洛南县城关镇八里杠梁上原“五七农场”承包经营权一事签订承包合同,李现场缴纳了承包金。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该土地一直由第三方孙侃虎实际经营,导致至今未能交由李江旺经营,李近年来多次到镇反映,要求移交土地,补偿损失。为了妥善化解遗留问题,镇政府安排我和其他二位同志负责处理此事,我们多次与孙侃虎协商未果,走访相关参与干部,与2014年5月和9月两次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洛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多次开庭调解,于12月底达成调解协议,城关镇收回土地经营权。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双方权益的原则,经过我们与李江旺充分协商,党委会讨论形成补充协议。下午二时,在愉快和谐中李江旺和相关领导签订了补充协议,城关镇将“五七农场”土地交由李经营。

  通过这件事的协调处理,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各级基层政府和党员干部必须模范当好依法行政的排头兵;对于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在吃透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施策,该走司法程序的不能行政调解应付;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要严格践行“三严三实”,坚决要敢于担当,直面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二)

  时间:20xx年6月28日 周日 天气:阴间雨

  民情记录人:xxx xxx办纪监监察干部

  当日去向:到唐村议移民新村相关事宜

  今日事冗。早约九点至唐村,先约集三委会班子全体、城关建司负责人及尤河、孟村两组干部议移民新村一百套住宅集资款筹集、分房方案事宜。草案我已于6月1日拟就并分付村党员干部征询建议,因此会间虽乱议纷呈但未移主题,约11时方案初稿议定。下午1时敦请孟村、尤河二组18位住房户代表再议方案初稿。孟天明、尤甲宏等代表提出若干中肯老成之见令我有茅塞顿开、醍醐灌顶之感,逐再删再定,三议乃成,决定于晚8时交群众会议决。晚两组分开住房户会议,我分头参加并做说明,群众对方案细节有疑,反复答问后基本一致通过。晚11时会后,尤河组即有12户、孟村有4户群众到村交款42万余。

  唐村新村2013年6月主体成以来,因房价问题几经周折,数十群众三次赴县、镇集访,房款筹不上来,工队无力垫资,停工一年余,本是全市第一家开工的农民上楼工程,反成最后一家老大难问题。县上程、王县长亲自过问,大力支持,镇上领导不遗余力殚精竭虑,我也忧心如焚,焦头烂额三年了。今夜,终见日出扶桑、曙光在前了!看来我这个第一支部书记今夜可以安枕了!

  归来深思,唐村新村建设,为何好事未办好?群众受益事为何成心烦事?看似简单事为何酿成麻烦事?教训、启示颇多。

  工作启示:

  1.工作思路有问题。工程招、建间,不深学,对建筑行业知识欠缺;做群众工作时,未认真调研,没吃透群众对住房期愿和房价的承受能力,有经验主义、本本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

  2.工作作风有问题。调查研究不够,做群众工作方法简单,未切实履职尽责,放任事态,无大作为,养虎成患。

  3.群众路线坚持不够。任何困难和问题,唯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有力量,才能凝聚智慧。此次问题解决全赖深入群众、依靠群众才得以成果。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三)

  石门镇

  时 间:20xx年7月10 星期四 天气:多云

  民情记录人:xx石门镇党委副书记

  民情反映:石门镇留题村二组群众张惠兰来镇上反映其家里居住的三间土房现成为危房,政府是否有帮扶政策。

  张惠兰,女,现年48岁,农民,家里现有6口人,现任丈夫韩新意(2005年其原来丈夫肖建芳因病去世),51岁,左腿患小儿麻痹后遗症,无法正常劳动;大儿子肖刚,现年26岁,大儿媳王金,现年25岁,孙子肖明阳现年3岁;二儿子肖博现年22岁,尚未成家。张惠兰夫妇二人在石门中心校门口开来一家裁缝店,两个儿子在外打工,有良种核桃园3亩。年净收入不足5000元,现在石门街租房居住。

  对于张惠兰反映的危房问题及时联系城镇规划所负责人张平同志现场进行答复:去年7月份按照县住建局的安排,石门镇政府组织人员深入各村对全镇的危房逐户进行登记、核查、照相,全镇共计摸排危房360多户,镇政府已经按照要求上报县住建局,其中包含张惠兰家的房屋,目前没有具体的扶持政策,随后各级有优惠政策时及时给予解决,同时,对于其丈夫韩新意肢体残疾问题联系镇民政办可给予残疾补助。

  给张惠兰提出建议:1.张惠兰的危房已经核查上报,进入住建局的危房数据库,可对该房子重新进行翻修或除险加固;2.石门河西移民安置小区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可购买移民安置房,享受移民搬迁优惠政策;3.目前正值汛期,不能在危房内居住,将重要物品搬出寄存;4.两个儿子正值青年,建议外出务工或就近学习种养技术,发展农业产业,实现增收。

  工作启示:1.尽管目前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楼房林立,但基层仍有不少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内;2.政策宣传还不到位,个别群众对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还不很清楚;3.我们的工作还有疏漏,对因病、因灾导致部分农户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了解的还不够准确,以后要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摸排、帮扶工作。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四)

  时 间:20xx年4月24 日 星期五 天气 :晴

  民情记录人:xx石门镇政府综治办干部

  当日去向:到下铺村协调处理有关事情

  20xx年4月24 日早9点,接下铺村监委会主任王当存电话反映:县刑警队要对下铺村安沟组齐永华开棺解剖尸检,但齐永华之子齐高平坚决不同意,现在双方僵持,请求协调处理。本人立即向领导报告,镇长安排综治办张主任与我下乡协调解决。

  早上9:30 左右赶到安沟组齐高平家。经与村干部交谈后了解,齐永华现年73岁,3月18日下午,因琐事同该村村民王瑞发生口角,被王瑞推倒,后脑磕到水泥地上,又被踩踏胸部,被其他人制止后报警。出警人员到现场后,齐永华当时并无不适,告诉出警人员无需去医院即自行回家。但当晚齐永华头痛并昏迷,其子即将齐永华送医治疗,至4月19 日死亡。4月19 日晚 ,王瑞与齐高平达成协议,愿赔偿齐家8万余元,已经支付部分,并送来面、油、蔬菜等物品,其余钱款两年付清, 齐永华已于4月22日安葬。警方23日已经与齐家说好,24日开棺尸检,谁知齐家又变卦。齐家拒绝开馆验尸的说辞为:人死为大,入土为安,已经与王瑞达成谅解,不想老人去世后再受折腾。

  本人与齐高平夫妇接触后了解,齐高平妻子才是真正主事人,在齐妻哭诉过程中 ,发现其不愿开棺原因有三:1.人死后再折腾,怕别人说自己不孝,还怕对家人不吉利;2.怕王瑞定罪判刑后等出来报复自己;3.怕开棺后,王瑞答应的余款不给了。针对其三怕,本人一一给予解释、宽慰:一是今天是逝者安葬第3日,本是坟墓培土之时,不会冲撞死者带来不吉利,且弄清死因,取到证据,可为死者主持公道;二是怕王瑞报复,没有必要,如取证查明,王瑞构成犯罪,但已经取得你们谅解,到时可以从轻处罚,你家人通情达理,他不但不怪罪报复,还会感激你们;三是你怕王瑞不付答应的剩余赔偿款项,但如果不开棺检验,你就不怕人家反悔,不但不付剩余款项,还说你以尸体讹诈人家,你怎么办?经过多人做工作后,齐高平妻子想清楚利害,思想也通了,同意开墓、开棺检验。到下午4时检验结束,本人返回单位。

  工作感悟:今天,虽然挨饿受累,但问题终于解决了,对涉事群众是个交代,对自己的工作也是一个肯定。通过这个事件反映出很多老百姓法律意识相当淡漠,法律知识欠缺,应加强对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同时,群众对县、乡镇政府及工作人员不信任,反而害怕乡间恶徒,这一现象也应当引起上级重视和反思。

  镇办扶贫民情日记(五)

  石坡镇

  时 间:20xx年7月20日 星期三 天 气:晴

  民情记录人:xx 石坡镇政府干部

  当日去向:下乡到石坡街集镇督查环境卫生

  民情反映:今天到石坡街集镇检查督促环境卫生过程中,听群众反映集镇卫生改观很大就是没有果皮箱,虽然放有大的垃圾箱,但随手的烟蒂、塑料袋、纸屑等没有方便的果皮箱,导致大多数人将小杂物直接随手丢在路上,环卫工都清扫不过来,道路还是不干净。

  解决办法: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回到单位及时汇报给分管环卫的杨镇长,并商量问题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在没有配备果皮箱以前,先让临街商铺门前放一个临时垃圾筐,以解决现实问题。

  经杨镇长汇报镇班子会研究后,先在临街商铺配发一定数量的临时垃圾筐。事后,组织人员对集镇果皮箱需求量进行了摸底登记,并以镇政府名义向县住建局递交申请,下属单位县园林所承诺将于8月给予配发。

  主要启示:垃圾筐的发放,方便了街面环境卫生的管理,整治工作有了较好进展,但是要彻底改变群众注意环境卫生的观念,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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